建築師事務所 · 開業員工保險

新事務所的員工保險,該怎麼辦?

情境:負責人 1 人 + 時薪工讀生 1 名 + 長期實習生 1 名 + 暑期實習生 2 名
重點只有一句:先把「法定必保」辦好(找勞保局),再談「商業補強」(找保險公司)。順序別顛倒。

⚠️ 最容易漏、最該先做的一件事

勞工職業災害保險(職災險):自 2022/5/1 起,只要僱用員工(1 人就算),雇主就強制要為所有受僱者加保職災險——時薪工讀生、有領薪的實習生都要保,受僱當天就要辦。這是政府社會保險,向「勞保局」辦,不是找民間保險公司

一、兩套系統先分清楚

很多新雇主把「政府法定保險」和「民間商業保險」搞混。它們是兩回事:

類別向誰辦性質
法定社會保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(勞保局);健保另走健保署強制、便宜、優先辦。職災、勞保、就保、勞退都走勞保局
商業補強保險產物保險公司(如國泰產險等)補「法定之外」的缺口,選配。專業責任險、雇主責任險、財產險等責任/財產險,依《保險法》只能由產險公司承作(壽險不能經營)

二、法定必保(找勞保局)

項目誰要保重點
職業災害保險 強制全體受僱者(含時薪工讀、有薪實習)不分工時/薪資/正兼職,到職就加保。雇主全額負擔;費率=行業別災害費率+上下班災害費率(辦公室型相對低,仍以當年度費率表為準)。未滿 5 人也要辦。
就業保險 強制15–65 歲受僱勞工(含符合資格之外籍配偶/永久居留者)沒有 5 人門檻,僱用 1 人就強制、到職即申報。攸關員工失業給付、育嬰留停津貼等。
勞退(提繳 6%) 強制適用勞基法、且符合《勞退條例》第 7 條身分者(本國及特定外籍;工讀、部分工時也算)雇主每月依實際薪資提繳 ≥6% 到勞退專戶(2026 最低工資月 29,500/時薪 196 元)。
勞保(普通事故)受僱勞工事務所未滿 5 人 → 非強制(可成立投保單位自願加保,對員工與徵才有利);滿 5 人強制*只有「普通事故勞保」有 5 人門檻,職災與就保沒有。
健保 強制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不論人數,只要僱用員工就須以事務所成立健保投保單位加保;「職業工會」是無固定雇主者的管道、不是有雇主員工的替代。部分工時/短期/在學工讀能否續依原身分(如依附父母)投保,依健保署承保實務認定別把「暑期實習」一概當可免;負責人本人須在事務所投保(未滿 5 人最低投保額 42,000 元)。

身份 × 項目 對照表

V 須加保/強制  自願或視條件  不需/不適用 (※ 見表下註解)

項目負責人時薪工讀長期實習
(有薪)
暑期實習
(無薪純學習)
職業災害保險△自願VV△ ※1
就業保險VV
勞退 6%✗ ※2VV
勞保(普通事故)△ ※3△ ※3
健保VV ※4V ※4✗ ※5

※1 要看性質:純觀摩、無提供勞務、無訓練關係者,通常非強制、由學校投「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」。但若屬「見習生/技術生/建教生」(受事務所提供職業訓練),依《災保法》第 6 條準用,職災投保單位是「事務所(雇主)」而非學校,即使無薪也應加保暑期實習多半有見習性質 → 別直接當「可略」,先向勞保局確認。事務所另可為實習生加保商業意外/團體傷害險。
※2 負責人本人非勞退提繳對象,但可自願提繳
※3 普通事故勞保:事務所未滿 5 人為自願、滿 5 人強制(職災與就保則不論人數)。人數只計「有僱傭關係的受僱勞工」——時薪工讀、有薪實習無薪純學習實習生「不算」;負責人本人也不計入「僱用勞工」人數。本案受僱勞工約 2 人(工讀+有薪長期實習),仍未達 5 人 → 普通勞保為自願
※4 達「每週工時 ≥ 12 小時、或每日到工、或滿 3 個月」須由事務所投健保。
※5 你這 2 位暑期實習生為無薪純學習,本就非投保對象、一律 ✗(由學校校外實習團體險)。若日後改為有薪,職災/就保/勞退比照勞工,健保視工時(在學未滿 3 個月或週工時未達 12 小時仍可免)。

🎓 無薪暑期實習生:可以略什麼、不可以略什麼

可略的部分就保/勞退/健保因非受僱勞工,不透過事務所辦、也不計入 5 人門檻。

⚠️ 但「職災」要看性質:若這 2 位屬「見習生/技術生/建教生」(受事務所提供訓練),依《災保法》第 6 條事務所仍須為其加保職災(即使無薪)——暑期實習多有見習性質,先向勞保局確認、別逕自當可略

另外這三件也不能略:

🔎 實習生怎麼算?先看「有沒有僱傭關係」

有領薪、做實質工作的實習 = 視同勞工,職災/就保/勞退/健保依資格辦理(普通勞保仍受未滿 5 人規則影響)。
純學習、無支薪的建教型實習 = 通常非勞工,多由學校投保「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」
⚠️ 注意:《職災保險法》特別把建教生、技術生、養成工、見習生等列入或準用職災保障,不能只用「有沒有支薪」一刀切——不確定時向勞保局確認。
→ 先確認那 1 位長期+2 位暑期實習生的實際身分(有薪做事/無薪純學習/建教合作)。

🍱 請實習生吃午餐/補助餐費,會變成「僱傭關係」嗎?

判斷是不是勞工,看的是「從屬性+有沒有提供勞務的對價」,不是「有沒有請吃飯」

結論:偶爾請吃飯沒問題(福利);但別把餐補做成「每天固定給、跟出勤綁定」,那樣容易被當工資。津貼是否需扣繳,建議跟記帳士確認。

三、商業補強(找產險公司)

💡 建築師事務所最該優先的商業險

建築師專業責任保險(E&O):這是建築師執業的核心風險——設計/監造疏失導致的賠償,金額可能很大,重要性通常高於一般員工責任險,開業初期就該評估。

其他可補強的商業險

🛡️ 無薪實習生的「意外保障」怎麼買?(保經若推業主補償險,請看這裡)

「業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」承保對象限受僱員工,這 2 位無薪、非僱傭的實習生很可能不在承保範圍、理賠時被以「非員工」拒賠,除非保單/批單明文納入。正確做法:

向保經要「書面」確認(別只聽口頭):這 2 名無薪非僱傭實習生是否為被保險人?理賠要不要員工名冊/薪資/勞保資料?含不含上下班途中?公共意外險有沒有把實習生當第三人?能否用批單明列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實習期間納入?

四、開辦實務:怎麼申請、要準備什麼

職災、就保、勞退(+勞保、健保)不用分開跑,向勞保局「一次成立投保單位」就能一起辦。

  1. 成立投保單位勞保局辦就保、職災、勞保、勞退;健保向健保署(可用聯合申辦管道,但須確認勞保局、健保署兩邊都成立、加保成功
    需要:事務所開業/稅籍登記文件、負責人身分證與印章、投保單位大小章、負責人金融帳戶(扣繳保費)。管道: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(工商或自然人憑證)/紙本臨櫃/記帳士代辦。
  2. 員工加保申報(每位、到職當天)
    有僱傭的員工(時薪工讀、有薪實習)到職當日填「加保申報表」,同時申報就保、職災(勞保自願)與勞退提繳;健保向健保署加保。需要:員工身分證、投保薪資(依分級表就實際月薪對應級距)。
  3. 每月繳費/提繳
    勞保局每月寄繳款單(職災+就保);勞退 6% 由雇主按月提繳到員工專戶;健保費另繳健保署。負擔:職災=雇主全額、就保=雇主 70%/員工 20%/政府 10%、勞退 6%=雇主全額(不可從薪水扣)。

需要準備的資料清單

💰 會涉及事務所稅務嗎?會,但方向是「費用」不是多繳稅

建議找記帳士:成立投保單位、勞健保加保、帳務、扣繳、報稅一次到位,新開業最容易漏的都能一併顧好。

五、建議辦理順序

  1. 先辦法定:職災險 + 就業保險 + 勞退 6%(全體受僱者,皆強制) → 勞保局,到職當天就該辦
  2. 健保:以事務所成立投保單位為員工加保(在學短期工/週工時未達 12 小時可免、續依附父母)
  3. 釐清實習生身分(有薪/無薪/建教合作),決定細節;不確定就問勞保局
  4. 勞保「普通事故」:未滿 5 人可自願加保(建議加,對員工與徵才有利)
  5. 商業險(找產險):建築師專業責任險 > 業主補償/雇主責任險 > 辦公室財產、公共意外
  6. 負責人本人:另做雇主/自營者職災自願加保 + 個人保險;健保須在事務所投保

六、一頁對照清單

該去「勞保局」辦(法定)該找「保險公司」買(商業)
・職災保險(全體員工,強制;含工讀/有薪實習)
・就業保險(僱 1 人就強制
・勞退 6% 提繳(強制)
・勞保 · 普通事故(未滿 5 人自願/滿 5 人強制)
・健保(不論人數,以事務所成立投保單位;在學短期工可免)
・建築師專業責任險(優先)
・業主補償契約責任險(+超額雇主責任)
・雇主意外/團體傷害險
・辦公室財產險、公共意外責任險
*以上責任/財產險由產險公司承作
免責聲明:本頁為方向與觀念整理,供快速理解與討論用,非法律或保險專業意見。實際投保金額、實習生身分認定、勞健保申報級距與流程,請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、健保署、記帳士/會計師、保險業務員的正式諮詢為準(新開業第一次辦理最容易漏,建議找專業各確認一次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