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境:負責人 1 人 + 時薪工讀生 1 名 + 長期實習生 1 名 + 暑期實習生 2 名。
重點只有一句:先把「法定必保」辦好(找勞保局),再談「商業補強」(找保險公司)。順序別顛倒。
勞工職業災害保險(職災險):自 2022/5/1 起,只要僱用員工(1 人就算),雇主就強制要為所有受僱者加保職災險——時薪工讀生、有領薪的實習生都要保,受僱當天就要辦。這是政府社會保險,向「勞保局」辦,不是找民間保險公司。
很多新雇主把「政府法定保險」和「民間商業保險」搞混。它們是兩回事:
| 類別 | 向誰辦 | 性質 |
|---|---|---|
| 法定社會保險 |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(勞保局);健保另走健保署 | 強制、便宜、優先辦。職災、勞保、就保、勞退都走勞保局 |
| 商業補強保險 | 產物保險公司(如國泰產險等) | 補「法定之外」的缺口,選配。專業責任險、雇主責任險、財產險等責任/財產險,依《保險法》只能由產險公司承作(壽險不能經營) |
| 項目 | 誰要保 | 重點 |
|---|---|---|
| 職業災害保險 強制 | 全體受僱者(含時薪工讀、有薪實習) | 不分工時/薪資/正兼職,到職就加保。雇主全額負擔;費率=行業別災害費率+上下班災害費率(辦公室型相對低,仍以當年度費率表為準)。未滿 5 人也要辦。 |
| 就業保險 強制 | 15–65 歲受僱勞工(含符合資格之外籍配偶/永久居留者) | 沒有 5 人門檻,僱用 1 人就強制、到職即申報。攸關員工失業給付、育嬰留停津貼等。 |
| 勞退(提繳 6%) 強制 | 適用勞基法、且符合《勞退條例》第 7 條身分者(本國及特定外籍;工讀、部分工時也算) | 雇主每月依實際薪資提繳 ≥6% 到勞退專戶(2026 最低工資月 29,500/時薪 196 元)。 |
| 勞保(普通事故) | 受僱勞工 | 事務所未滿 5 人 → 非強制(可成立投保單位自願加保,對員工與徵才有利);滿 5 人強制。*只有「普通事故勞保」有 5 人門檻,職災與就保沒有。 |
| 健保 強制 | 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 | 不論人數,只要僱用員工就須以事務所成立健保投保單位加保;「職業工會」是無固定雇主者的管道、不是有雇主員工的替代。部分工時/短期/在學工讀能否續依原身分(如依附父母)投保,依健保署承保實務認定,別把「暑期實習」一概當可免;負責人本人須在事務所投保(未滿 5 人最低投保額 42,000 元)。 |
V 須加保/強制 △ 自願或視條件 ✗ 不需/不適用 (※ 見表下註解)
| 項目 | 負責人 | 時薪工讀 | 長期實習 (有薪) | 暑期實習 (無薪純學習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職業災害保險 | △自願 | V | V | △ ※1 |
| 就業保險 | ✗ | V | V | ✗ |
| 勞退 6% | ✗ ※2 | V | V | ✗ |
| 勞保(普通事故) | △ | △ ※3 | △ ※3 | ✗ |
| 健保 | V | V ※4 | V ※4 | ✗ ※5 |
※1 要看性質:純觀摩、無提供勞務、無訓練關係者,通常非強制、由學校投「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」。但若屬「見習生/技術生/建教生」(受事務所提供職業訓練),依《災保法》第 6 條準用,職災投保單位是「事務所(雇主)」而非學校,即使無薪也應加保。暑期實習多半有見習性質 → 別直接當「可略」,先向勞保局確認。事務所另可為實習生加保商業意外/團體傷害險。
※2 負責人本人非勞退提繳對象,但可自願提繳。
※3 普通事故勞保:事務所未滿 5 人為自願、滿 5 人強制(職災與就保則不論人數)。人數只計「有僱傭關係的受僱勞工」——時薪工讀、有薪實習算;無薪純學習實習生「不算」;負責人本人也不計入「僱用勞工」人數。本案受僱勞工約 2 人(工讀+有薪長期實習),仍未達 5 人 → 普通勞保為自願。
※4 達「每週工時 ≥ 12 小時、或每日到工、或滿 3 個月」須由事務所投健保。
※5 你這 2 位暑期實習生為無薪純學習,本就非投保對象、一律 ✗(由學校校外實習團體險)。若日後改為有薪,職災/就保/勞退比照勞工,健保視工時(在學未滿 3 個月或週工時未達 12 小時仍可免)。
可略的部分:就保/勞退/健保因非受僱勞工,不透過事務所辦、也不計入 5 人門檻。
⚠️ 但「職災」要看性質:若這 2 位屬「見習生/技術生/建教生」(受事務所提供訓練),依《災保法》第 6 條事務所仍須為其加保職災(即使無薪)——暑期實習多有見習性質,先向勞保局確認、別逕自當可略。
另外這三件也不能略:
有領薪、做實質工作的實習 = 視同勞工,職災/就保/勞退/健保依資格辦理(普通勞保仍受未滿 5 人規則影響)。
純學習、無支薪的建教型實習 = 通常非勞工,多由學校投保「校外實習團體傷害保險」。
⚠️ 注意:《職災保險法》特別把建教生、技術生、養成工、見習生等列入或準用職災保障,不能只用「有沒有支薪」一刀切——不確定時向勞保局確認。
→ 先確認那 1 位長期+2 位暑期實習生的實際身分(有薪做事/無薪純學習/建教合作)。
判斷是不是勞工,看的是「從屬性+有沒有提供勞務的對價」,不是「有沒有請吃飯」。
結論:偶爾請吃飯沒問題(福利);但別把餐補做成「每天固定給、跟出勤綁定」,那樣容易被當工資。津貼是否需扣繳,建議跟記帳士確認。
建築師專業責任保險(E&O):這是建築師執業的核心風險——設計/監造疏失導致的賠償,金額可能很大,重要性通常高於一般員工責任險,開業初期就該評估。
「業主補償契約責任保險」承保對象限受僱員工,這 2 位無薪、非僱傭的實習生很可能不在承保範圍、理賠時被以「非員工」拒賠,除非保單/批單明文納入。正確做法:
向保經要「書面」確認(別只聽口頭):這 2 名無薪非僱傭實習生是否為被保險人?理賠要不要員工名冊/薪資/勞保資料?含不含上下班途中?公共意外險有沒有把實習生當第三人?能否用批單明列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實習期間納入?
職災、就保、勞退(+勞保、健保)不用分開跑,向勞保局「一次成立投保單位」就能一起辦。
建議找記帳士:成立投保單位、勞健保加保、帳務、扣繳、報稅一次到位,新開業最容易漏的都能一併顧好。
| 該去「勞保局」辦(法定) | 該找「保險公司」買(商業) |
|---|---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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・職災保險(全體員工,強制;含工讀/有薪實習) ・就業保險(僱 1 人就強制) ・勞退 6% 提繳(強制) ・勞保 · 普通事故(未滿 5 人自願/滿 5 人強制) ・健保(不論人數,以事務所成立投保單位;在學短期工可免) |
・建築師專業責任險(優先) ・業主補償契約責任險(+超額雇主責任) ・雇主意外/團體傷害險 ・辦公室財產險、公共意外責任險 *以上責任/財產險由產險公司承作 |